近期,证监会确定郑州商品交易所(下称“郑商所”)的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为境内特定品种,这些品种于2023年1月12日引入境外交易者。随着郑商所6个油脂油料期货期权品种获批成为境内特定品种,我国期货市场境内特定品种将达23个,境外客户日益成为我国期货市场交易和竞价的重要力量。
油脂油料品种具备引入境外交易者条件
综合现货市场结构、期货市场运行情况等因素,我国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引入境外交易者条件已充分具备。
我国菜籽油、菜籽粕、花生现货市场规模大、进口量大,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扩大生产并倡导以多元化进口补充供需缺口。数据显示,我国菜籽油、菜籽粕、花生现货市场规模位于世界前列,是世界上第二大的菜籽油、菜籽粕生产、进口和消费国,第一大的花生生产、进口和消费国。
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上市以来,市场整体运行平稳,期现价格相关性高,功能发挥较好。2022年,菜籽油期货日均成交、持仓分别为39万手和27.6万手;菜籽粕期货日均成交、持仓分别为59.9万手和61.1万手;花生期货日均成交、持仓分别为13.1万手和15.9万手。此外,菜籽油、菜籽粕期货合约连续活跃方案实施以来,初步实现了“近月合约活跃、活跃合约连续”的目标,进一步满足了企业连续套保需求。
市场人士认为,菜籽油、菜籽粕期货作为国际市场上交投活跃且功能发挥有效的品种,花生期货作为全球独有且发展趋势良好的品种,其对外开放后可以凭借良好的流动性及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吸引境外交易者参与,有助于在国际贸易中逐步形成以国内期货价格为重要定价参考的贸易模式,提升“中国价格”的国际影响力,服务油料油脂产品国际供应链稳定。
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加快
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近年来明显加快。
2018年3月,我国首个对外开放的特定品种原油期货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成功上市。
2018年11月30日,郑商所PTA品种作为特定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经过4年稳健运行,市场各方逐渐熟悉并认可特定品种对外开放模式,相关交易、结算、风控等规则制度也经历了实践检验,国际化路径成熟可行。除PTA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外,郑商所菜籽油等9个期货期权品种也已引入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参与交易;自RM2301合约起,进口菜籽粕正式纳入交割。
2022年12月26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大豆系列期货和期权品种成为中国期货市场首个实现全系对外开放的品种板块。至此,大商所引入境外交易者的境内特定品种已达到11个,QFI(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品种达到14个。
据统计,自2018年首次以境内特定品种方式引入境外交易者,实现直接对外开放以来,包括此次菜籽油等6个期货期权品种,中国期货市场境内特定品种将达23个。
境外客户日益成为我国期货市场交易和竞价的重要力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1月30日,境内特定品种共有702名境外交易客户开户。在单一品种上,境外交易者2022年以来成交量占比最高达27.35%,日均持仓量占比最高达34.37%。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此前表示,随着对外开放持续推进,国内市场大宗商品期货定价影响力不断提升,越来越多境内外企业开始直接利用中国期货价格开展基差贸易,有力地增强了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境外生产地企业利用中国行情信息,及时调整面向中国的生产计划,更好地维护了生产经营稳定。
“境内期货市场全面对外开放符合国家双向开放的方针,近年来海外投资者的交易比重也在逐年上升,这既有利于境外投资者全球资产配置的风险管理,便利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也有助于境内资本市场引入海外资金,进一步提升境内市场的国际影响力。”瑞银期货董事长张家荣认为。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